吊车起吊作业注意事项
1、起升或下降
(1)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,禁止超载,禁止超过额定力矩。 在吊车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(acs系统),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,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。
(2)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,开始起升前,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。
(3)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%时使用,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。
(4)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,应该锁住卷筒鼓轮。
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。
(5)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。
(6)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。
(7)在起重作业时,要避免触电事故,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:①6.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。
(8)若两台吊车共同起吊一货物时,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,两台吊车性能、速度应相同,各自分担的载荷值,应小于一台吊车的额定总起量的80%;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%。

回转机构有两种设置方式:上回转和下回转。上回转的回转机构设置在塔身和塔顶之间,仅塔顶连同吊臂和平衡臂回转,塔身不转动,回转时塔身受竖向扭矩作用;下回转的回转机构设在塔身和底座之间,塔身连同塔顶一起回转,底座受竖向扭矩作用,塔身不受扭。小车连同吊钩可以沿吊臂水平移动,实现变幅。
根据与主体结构的关系塔吊分为自立式、附着式和内爬式。自立式塔吊的稳定完全依靠自身,分移动式和同定式两种:移动式塔吊设有行走底架,可在专设的轨道上负荷行走,作业范围大;当工地吊装工程量大没有多台塔吊,不需行走时可将底座同定在地面。
内爬式塔吊设置在建筑物的核心筒内,塔身高度只有20m左右、不落地,固定在核心筒内,建筑物每建造3~8m,起重机就爬升一次。适用于任意高度,广泛应用于超高层建筑。

塔吊的保养事项有哪些
第一、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,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。
第二、检查各种安全装置,如有失灵应及时调整,如有缺陷应及时换。
第三、检查各部位钢丝绳,如发现过度磨损或超标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换。
第四、检查各部滑轮运行情况,如有发现运行阻值或影响滑行,应及时处理。
第五、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,并及时添加润滑脂。
第六、检查塔机基础,应无积水状况,塔机附着装置应牢固可靠。
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,供参考,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、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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